每日經(jīng)濟新聞 2022-05-11 21:07:41
每經(jīng)記者|溫夢華 畢媛媛 每經(jīng)編輯|程鵬 楊夏 蓋源源
一條新增開庭公告,讓藝人李易峰與浪莎的糾紛再次登上熱搜。
啟信寶顯示,東陽橫店李易峰影視工作室于5月5日新增一條開庭公告。該公告顯示,浪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浪莎控股)及其關聯(lián)公司起訴李易峰、東陽橫店李易峰影視工作室等,開庭日期為5月11日,經(jīng)辦法院為義烏市人民法院。

東陽橫店李易峰影視工作室相關開庭公告 圖片來源:啟信寶
李易峰工作室5月6日在微博公開澄清“與‘浪莎’品牌無任何形式合作”。
5月11日上午,每日經(jīng)濟新聞記者在浙江官網(wǎng)申請預約旁聽該案件的開庭,預約顯示“該案號暫無開庭信息”。隨后記者撥打義烏人民法院公開電話欲了解詳情,對方表示“請關注后續(xù)消息”。

圖片來源:浙江法院網(wǎng)截圖
從2020年李易峰以“人格權糾紛”為案由起訴浪莎控股等,到如今浪莎控股以“侵權責任糾紛”為由起訴李易峰等,這場扯了兩年的糾紛,背后究竟存在怎樣的難解之謎?

圖片來源:視覺中國

當初簽的是植入贊助協(xié)議?
浪莎控股集團與李易峰的糾紛開始于2020年。
2020年10月,李易峰工作室發(fā)現(xiàn)部分天貓店鋪多個“浪莎”品牌商品描述界面中使用了李易峰的肖像圖片。隨后工作室以“人格權糾紛”為案由起訴浪莎控股、浪莎針織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浪莎針織)、衢州瑞必嘉商貿(mào)有限公司。2021年6月,“人格權糾紛”案件第一次開庭,隨后該案件又相繼發(fā)布了三次開庭公告,但截至目前,該案件尚未有判決結果公開。

浪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涉及訴訟情況 圖片來源:啟信寶截圖
如今,針對浪莎控股起訴李易峰方,5月6日,李易峰工作室發(fā)布澄清微博稱, 工作室及藝人李易峰已于2020年發(fā)布聲明,與“浪莎”品牌無任何形式合作;與浪莎所稱李易峰圖片授權公司億圣傳媒(北京)有限公司亦無任何形式合作。 同時表示,“希望浪莎針織有限公司與億圣傳媒(北京)有限公司合同詐騙一案早日結案。”

李易峰工作室官方微博聲明 圖片來源:李易峰工作室微博截圖
5月9日傍晚,每日經(jīng)濟新聞記者第一時間撥打浪莎控股公開電話,但截至記者發(fā)稿,暫未有相關回復。隨后,記者撥打浪莎股份(600137.SH)董秘辦公室電話,對方表示:“這是集團的事情,與上市公司無關,希望媒體客觀公正報道。”
同時,每經(jīng)記者致電億圣文化傳媒(北京)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億圣傳媒”)欲了解詳細情況。根據(jù)啟信寶公開電話,接通電話的先生表示自己已不在億圣傳媒,但有關注該事件。對方稱: “這件事情本身和李易峰沒有任何關系,當初浪莎和億圣傳媒合作時簽署的是一個類似影視劇植入贊助的協(xié)議,而不是和李易峰的代言合作。”
5月9日晚間,一位自稱億圣傳媒的行政助理主動致電每經(jīng)記者稱,“我負責這件事,張導(指前述接通電話的先生)給您的回復是沒問題的。”在被記者問及目前公司本身關于這件事情回應時,對方表示需要請示公司領導。截至記者發(fā)稿,對方尚未主動聯(lián)系。

誰才是真正的侵權人?
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創(chuàng)始合伙人、首席公司法律師王光英在5月10日接受每經(jīng)記者微信采訪時表示, 這兩個訴訟本質(zhì)上可能基于同一個法律事實,即李易峰是否授權,浪莎控股是否獲得李易峰的直接授權或委托授權。
“我們分析這次浪莎的起訴和兩年前李易峰的起訴有關,雙方互相起訴對方侵權,圍繞的焦點應該是誰才是真正的侵權人。同時,從這次的被告來看, 在李易峰和浪莎之間還存在另一個主體,案件起因應該和這個第三方有關。 ”王光英表示。
這個第三方即為“億圣傳媒”。在李易峰起訴浪莎控股的案件中,這家公司曾作為“其他當事人”出現(xiàn);而在浪莎控股起訴李易峰的案件中,這家公司則是被告方之一。

相關案件信息 圖片來源:啟信寶
王光英認為,第三方公司是否獲得李易峰授權,是否有權代理李易峰再進行授權成為案件的焦點。
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董媛媛律師在接受每經(jīng)記者電話采訪時則認為,兩年前李易峰起訴浪莎控股的案由是“人格權糾紛”,而日前浪莎控股起訴李易峰等侵權責任糾紛一案的事實則尚不清楚,具體情況要看一審判決后公布的雙方事實部分。
截至5月9日下午,每經(jīng)記者在法律裁判文書網(wǎng)上檢索“浪莎控股集團”“東陽橫店李易峰影視工作室”“億圣傳媒(北京)有限公司”等相關關鍵詞,均未看到關于上述案件的相關文書。

億圣傳媒曾多次 陷入明星肖像權糾紛
作為事件的關鍵方之一,成立于2018年9月7日的億圣傳媒注冊資本為999.99萬人民幣,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林戰(zhàn)升100%持股,主營項目為媒介推廣、商業(yè)運營、市場營銷、創(chuàng)意策劃等。
啟信寶顯示,目前億圣傳媒累計涉及的司法案件6件,其中4項案件涉案案由為“廣告合同糾紛”。除了與浪莎、李易峰的糾紛外,還與廣州天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、義烏市希頓電子商務有限公司、廣州今視電傳廣告有限公司等有著合同糾紛相關糾紛;林戰(zhàn)升累計收到四條限制高消費信息。

億圣傳媒涉及的司法案件 圖片來源:啟信寶截圖
這不是億圣傳媒第一次陷入明星肖像權的糾紛了。
2019年4月,電影《乘風破浪》劇組出具《授權說明》一份,證明“億圣傳媒有權代理《乘風破浪》洽談及確定本公司劇照、企業(yè)形象宣傳、海報、產(chǎn)品包裝、招商宣傳等。”2020年2月,億圣傳媒以10萬元的價格將趙麗穎的《乘風破浪》劇照和2張肖像授權給義烏市希頓電子商務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希頓公司”),后者在京東平臺的母嬰店進行了趙麗穎肖像展示。隨后,希頓公司遭到遭到趙麗穎方的起訴,法院認為,億圣傳媒提供的照片明顯不屬于《乘風破浪》的劇照,億圣傳媒也未能提供趙麗穎授權的證明。

圖片來源:裁判文書網(wǎng)
據(jù)上述案件的一審民事判決書顯示,億圣傳媒需要返還希頓公司廣告合作費用10萬元,還需要賠償希頓公司39.55萬元。不過,截至目前,共計49.55萬元的金額億圣文化傳媒尚未履行。
2019年,演員劉濤持股的濤閣公司將天翼公司告上法庭,稱天翼公司已嚴重侵犯了劉濤的肖像權、姓名權。經(jīng)查,億圣傳媒同樣將演員肖像使用權授權給天翼公司。最終法院宣布,億圣傳媒需要返還天翼公司110萬元、違約金22萬元及天翼公司的律師支付費7.92萬元。截至目前,共計142.42萬元的金額億圣傳媒尚未履行。

圖片來源:裁判文書網(wǎng)截圖
董媛媛律師曾通過威科先行法律數(shù)據(jù)庫以肖像權為關鍵詞進行檢索,截至2021年12月21日,全國各級人民法院以肖像權糾紛為案由的公開判決(含一審、二審及審判監(jiān)督程序)共計6143起,近三年案件數(shù)量為1235件,占比20.1%;以網(wǎng)絡侵權責任糾紛案為案由的公開判決(含一審、二審及審判監(jiān)督程序)共計1778件,近三年案件數(shù)量為1709件,占比96.1%。

涉肖像權侵權糾紛實操指引 圖片來源:受訪者供圖
“對于藝人和藝人經(jīng)紀公司來說,要經(jīng)常去各個網(wǎng)站上檢索藝人肖像有沒有被違法使用,如有,需要及時進行清理,不要給消費者誤導。另一方面,企業(yè)主前期找尋代言人的時候,也要多做檢索、調(diào)查,簽約前,讓經(jīng)紀公司安排與藝人見面或視頻通話,把工作做足,以免被欺詐,與無權代理方簽訂合同。”董媛媛稱。
記者| 溫夢華 畢媛媛
編輯| 程鵬 楊夏 杜波 蓋源源
校對|孫志成
封面圖片來源:視覺中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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