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經濟新聞 2022-03-04 16:57:56
每經AI快訊,有投資者在投資者互動平臺提問:公司在上交所回復函中提到,收購時預測將來大幅增長收入源自“千島湖二期”上架,但主要客戶(阿里巴巴)未如期上架,且公司發(fā)文問詢也未得到回復,公司不得不自行改造另找其他客戶,若與主要客戶有簽協(xié)議,而收購時又納入將來收益,應該是板上釘釘的事。主要客戶(阿里巴巴)如此違反商業(yè)規(guī)則與商業(yè)道德,公司是否要通過媒體曝光與法律起訴方式共同維護所有股東的權益?
浙大網新(600797.SH)3月4日在投資者互動平臺表示,除千島湖二期機房外,該客戶也是華通云數據其他IDC機房的主要客戶,并且合作共建了ZH12數據中心項目,正在逐步投入使用。該客戶一直是公司重要的客戶與業(yè)務合作伙伴。
(記者 張喜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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