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經濟新聞 2021-09-10 14:05:11
每經實習編輯|李澤東
9月10日,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官網(wǎng)發(fā)布就《關于加強超高層建筑規(guī)劃建設管理的通知(征求意見稿)》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,要求嚴格管控新建超高層建筑,強化既有超高層建筑安全管理。

圖片來源:住建部官網(wǎng)
《通知》稱,近年來,一些城市攀比建設超高層建筑,盲目追求高度第一、形式奇特,脫離實際需求,抬高成本投入,加劇能源消耗,加大安全管理難度。
《通知》提出,從嚴控制建筑高度,各地要嚴格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筑,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層住宅。
城區(qū)常住人口300萬人口以下城市嚴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,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。城區(qū)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嚴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,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。

圖片來源:住建部官方網(wǎng)站
各地相關部門審批80米以上住宅建筑、100米以上公共建筑建設項目時,應送當?shù)叵谰仍畽C構征求意見,以確保當?shù)叵谰仍芰ο嗥ヅ洹?/p>
城區(qū)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確需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的,應報省級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門審查,并報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備案。城區(qū)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確需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的,省級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主管部門應結合抗震、消防等專題嚴格論證審查,并報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備案復核。
此外,將實行超高層建筑決策責任終身制。城區(qū)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,城區(qū)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,應按照《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713號),作為重大公共建設項目報城市黨委政府審定,實行責任終身追究。
每日經濟新聞綜合住建部官網(wǎng)報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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